近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监察局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从严惩治“为官不为”行为。为切实纠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代市委、市政府起草《XX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4个方面34种“为官不为”具体情形,确定9种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构成违纪的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以严格问责倒逼干部勇于担当、“为官有为”。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为官不为”问题线索244起,查实39件,问责161人,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二)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引导干部敢于担当、干净干事。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狠刹不正之风。组织开展违规接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专项整治,统一制定政策规定和执纪标准,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收到综合效果。去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起,查处党员干部1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39起。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问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代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问责的意见》,夯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孝妇河和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作为重点,督促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通报的个别区县和镇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对5人进行问责。结合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加强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职及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先后参与4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对31人进行问责。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参照巡视工作有关做法,依托派驻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被巡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实效。去年,共分3批、对32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查监督,实行谈话监督与线索初核压茬进行、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一起解决、纪律审查与组织处理配套实施,发现问题341个,初核问题线索40余件,对5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2人给予降级处分并组织调整,1人给予党纪处分;对25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或诫勉谈话;对6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进行收缴,引起较大反响。
(五)组织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严格落实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带队上线制度,制定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内容、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主体责任,建立月销号制度,认真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上线节目群众满意度。去年,共协调安排96个部门单位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一把手”上线率达到90%以上,督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800余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落实“三转”有关要求
近年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行政监察工作有以下几点转变:
一是清理职能范围外的工作事项。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对之前牵头或参与开展的事项进行统一清理,比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效能监察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投标现场监督等工作全部退出,解决介入工作过多、精力过于分散、工作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二是不再参与一般性业务检查。以往监察局经常牵头或参加一些行业的监督检查,比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等,有时行使了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甚至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目前,改变了过去配合部门开展一线监督检查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对主责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突出事后纠错,重点查处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等问题,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不仅严肃追究直接人员责任,还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作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从严问责,起到查处一起、整改一片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落实工业强市、“三最”城市等决策部署情况情况上升到守纪律、讲规矩层面,及时了解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部门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加强对简政放权、执行三个“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中发现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建议,尤其是对以权谋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
二是围绕“干部作风建设要有新突破”,加大纠治“四风”、问责“为官不为”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力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从严正风肃纪,增强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问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作为查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畅通投诉渠道,对发现和受理的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严等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追责,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倒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勤政有为。
三是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问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热点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保问题等坚持“零容忍”,督促落实部门监督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纠正、查处、追责。认真分析研判行政监察、经济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实施专项集中整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构建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