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托代理合同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代理合同 篇1代理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委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艺术创作、导演才能和舞台艺术发展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演艺运营制作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的保证乙方在演出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为_____________舞台剧作品的全权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制作及运营代理
(1)代理乙方舞台剧演出作品的总体制作及运营。
(2)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剧场洽谈、票房合作、艺术投资、基金申报、合同谈判及签署等相关商务事宜。
(3)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的实际演出策划、组织创作、演员及主创团队或人员甄选、演出排练、演出执行等相关演出事宜。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演出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商业性演出;
②所有非商业性演出及公益演出或展示;
③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④所有演出表演前的彩排、训练;
⑤涉及作品的片段展示或展演。
(4)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预算制作、费用支出、项目结算、利润分成等财相关务事宜。
(5)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运营、交易、置换等事宜。
2、负责乙方因上述舞台剧作品而形成的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广告宣传及以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②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③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④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⑤广播、电视、电影等等载体;
⑥VCD、DVD、CD、BD及相关光盘载体;
⑦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媒体;
⑧微博、微信、视频网站以及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⑨舞台、剧场或其他表演场地;
⑩其他与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相关活动或渠道。
(2)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4)所在广告宣传、营销推广的相关内容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3、代理乙方因舞台剧作品而进行的相关表演培训、舞台艺术交流、艺术作品品鉴会、剧本朗读会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
4、法律事务代理
(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与以上代理内容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签署本合同,则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以上代理事务所涉及项目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涉及的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5、行政事务代理
(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①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②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③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2)其他乙方任何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家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1、乙方同意全部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内容,并补充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收益分配方面按照本合同中约定执行。如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对甲、乙双方经济利益产生冲突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确认。
三、名称和肖像
1、为了演出事务及品牌运营需要,甲方会根据合同约定中涉及舞台剧作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乙方协商确定其创作或制作过程中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作品名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的使用。
(2)乙方旗下工作室名称(原则上归乙方个人所有,但涉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视情况协助乙方进行运维和推广)。
(3)对自己代理经纪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代理公司。
2、肖像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获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报酬。
3、本合同标的中约定的舞台演出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享有其相关权利。
4、乙方必须将所有合同中约定舞台剧作品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类媒体形象照片、剧目作品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在一个月内陆续交于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及合同约定作品所有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5、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的舞台剧作品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行使。
四、名誉
1、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声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 ……此处隐藏11255个字……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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