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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时间:2024-07-07 12:43:58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集合八篇[本文共11721字]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沉降观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

对 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工作由建筑物第一层结构施工开始,一层观测一次,以上每两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主体结构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报告提交时间: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七日内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第三条 技术要求及观测方法

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范》(JGJ8-20xx)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xx)

第 三 等级的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观测,乙方于每次

施测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数据资料。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观测方法:二等水准观测

第四条 合同计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方式计价,共布设监测点 个,观测 次。沉降观测总次数为 点次,沉降观测基准点个,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该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完成沉降观测点布设及结构施工到10层的观测并提交相应观测资料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的服务费。

3、待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完成结构封顶后观测并提交甲方成果资料后,甲方应在七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40%的第二次服务费款。

4、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观测并提交成果后十天内,甲方将剩余30%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若完成规定工作量后,建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稳定标准为沉降速度小于1mm~4mm/100d)仍需继续观测或观测中由于其他原因需增加观测次数或延长观测时间,则增加的工作量及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期限。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

2、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通知乙方建筑工程进度,确定每次进场观测时间。

4、按相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5、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若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

(二) 乙方义务

1、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

2、本工程沉降观测由建筑物出±0.00后第一层开始进行。在 楼室内地坪±50cm范围埋设各栋楼的沉降观测点,进行 楼的沉降观测。一层观测一次,一层以上每2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3、当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同时按应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

(1)建筑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2)观测期间,建筑物本身出现与沉降变形特征相似的异常情况(如结构裂缝、各观测点之间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严重)时。

4、若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停工时,在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5、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观测结果、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如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要求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观测方案、仪器检测资料、测量人员资格证书;观测过程中提交观测计算资料与成果表、技术报告。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观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所有现场安全要求;观测作业期间乙方的人身及物品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观测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它约定:甲方所有往来文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此处隐藏7778个字……述、胜任条件、薪资福利条件、需求人数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托职位寻访之日起,乙方正式启动寻访推荐工作。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荐每个职位2—3名经过甄选基本符合甲方职位需求的候选人,直到甲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为止。

4、乙方在推荐候选人时,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选的详细简历,说明其以往的工作经历、主要职责、成就以及能说明其工作胜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资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员,在 个月(保证期),自推荐人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发生聘用终止,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相同职位的人才服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再次提供候选人。

第二条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职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虚假承诺。

2、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猎头顾问和工作人员,如有发生甲方应付乙方该职位应付猎头佣金的双倍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服务费用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内部员工的目的和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个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荐人选的允许,不得向其正在任职的单位(雇主)作背景调查。

第四条 人选的推荐、面试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选人资料后的48小时内需将是否面试的决定通知乙方,并在面试后的24小时内将面试结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简历甲方已从其它渠道获取时,甲方需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该人选乙方推荐有效。

3、对于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区县)的应聘人员,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选来面试,从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及候选人在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住宿费(限1日)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推荐之日起的一年内,无论以何种形式被甲方成功录用,如:聘用、顾问或者临时工作、兼职工作等,都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对该人选规定的'全额服务佣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向乙方支付该人选规定服务佣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自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荐,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荐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人选并且该人选已和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

6、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应与乙方推荐人选直接联络;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直接与被推荐人选联络,则视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人才寻访推荐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

第五条 服务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应按照该受聘人税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费用(每单服务费不得低于20,000元):

年薪: 总服务费: 保证期:

人民币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个月

人民币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个月

人民币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特殊职位(如CEO、总裁、常务总裁、执行总裁等主持全面运营管理工作者)服务费另议。

为增进双方友谊,促进长期合作,乙方举办大型社会招聘等相关活动时,根据需求可以为甲方免费发布人才需求等相关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务,甲方应给予相应的配合。

2、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正式委托职位招聘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总服务费的30%,此条款可商议),乙方启动正式工作。

2)甲方应与乙方推荐人选到岗之日3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

3)预付款将计入总服务费,职位成功后甲方可从总服务费中扣除此项费用,职位未推荐成功的原则上不退还预付款,有成功合作后,可考虑不收预付款。

4)所有付款将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注:受聘人选税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选之间协商确定,在双方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年薪(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综合补贴+采暖费补贴+节日福利+午餐补贴等),但如被聘用人选实际领取的薪酬高于前述标准的,则以实际税前年薪为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与人才约定了到位时间和工资待遇后,却在人才到位时因甲方欲变更聘用条件而引起争议;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况不真实、职位说明不准确而产生了不良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一经录用乙方推荐的人才,应及时按照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与录用者之间的事务均属甲方的内务,由甲方和录用者协商解决。和乙方无关。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在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战略调整、业务停顿等)导致人才被动离职,除补偿人才一定损失外,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合同约定服务费用。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主合同有冲突,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在期满

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协议的情况下,此协议将视为自动续签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时,对方均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金责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变更,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的权利义务。

5、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善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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