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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服务协议

时间:2024-07-07 12:43:57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本文共21483字]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网上支付服务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 ……此处隐藏19098个字……务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3因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担损失并共同向过错方寻求赔偿。

8.4如乙方违反了3.2.18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协议终止

9.1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1.2乙方未能就退款及时足额提供本协议第5.4条款所述的相关款项。

9.1.3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发生下列情形,乙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2.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2.2甲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3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货款,或“_________”软件系统经常性不稳定而造成用户投诉等问题。

9.3甲方依法或依本协议终止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及服务后,如因此给乙方用户造成任何损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附则

10.1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在主题事项方面的全部协议,取代之前的任何讨论、商议和相关协议。

10.2无弃权

除非双方书面协议,一方行使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下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失误或延迟都不构成一项弃权;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方或部分行使亦不排除将来的权利。

10.3可分性

本协议是可分的,本协议任一具体条款的无效性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0.4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予以转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8

甲方(全称):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_______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子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子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

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子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

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代码:_________;

企业银行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

收款账号(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________;

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________;

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信息: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

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子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与甲方签署《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本协议是《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

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

(1)当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子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当乙方为其子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子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子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

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_________银行集团网上支付业务授权书》,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子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

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终止时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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